关于2026年9月9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李冯欣 发布时间:2026-09-0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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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华电六安储能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华电六安储能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华电六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华电六安储能项目新建一座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拟分三期建设,本次二期建设规模为62.5MW/125MWh,配置12套5MW/10MWh储能单元和1套2.5MW/5MWh储能单元。本次对一期220kV升压站进行扩建,在预留位置新增1台65MVA主变(户外布置,220/35kV);220kV出线保持一期1回不变,本期扩建1回主变进线间隔;35kV一期出线2回,本期扩建1段母线,新增出线3回。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影响

1)土地占用:本项目储能站工程位于华电六安电厂内,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施工临时占地位于站内空地,不新增占地。项目施工结束后会对站区以及围墙外进行植被绿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土地占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对植物的影响:一期工程已对场地进行平整,场地内现已无植被覆盖,场地四周已建厂区。本工程施工场地均位于站址征地范围预留区域,不涉及临时占地,因此,本工程建设对区域的植物影响较小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工程所在地动物以蛇、鼠、青蛙等为主,工程所在地未发现珍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绿化,动物生境基本可以恢复至原有水平,对动物的影响较小

(4)水土流失:施工时通过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中加强管理,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施工区表层,以用于植被恢复;工程建成后,对混凝土地面以外的区域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减少水土流失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源控制

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学校、居民区时应低速、禁鸣;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施工区域内随意鸣笛;经常维护出入口道路,保证机械和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2)采用距离防护及隔声措施

施工机械施工时,将产噪机械尽量分散安排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进行隔声

3)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15日内报请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阻塞而增加车辆噪声。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监管,做到六个百分百,对施工车辆机械进行冲洗。确保能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要求。

4、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5、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挖土方堆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弃方统一运至主管单位指定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对储能电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装置。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站界周围及道路两旁种植花卉、树木等绿化降噪;合理平面布置。

3、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做好站区绿化工作。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废水产生。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有资质的电池生产厂家或有处理废旧电池的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危废分类暂存于华电六安电厂危废暂存间,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废乙二醇冷却液由原设备供货厂家(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专业单位)统一进行回收。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站区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设置消防废水回收池依托现有事故油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和泄漏液态物料的收集。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辐射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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