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17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正阳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正阳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一)六安正阳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拟建正阳110kV变电站本期安装2台50MVA主变压器,户内布置,电压等级110/10kV;110kV出线,本期2回(汪墩1回、T接六安-城北1回),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装设2组(4+5)Mvar并联电容器。
(二)汪墩220kV变电站110kV六安正阳间隔保护改造工程
220kV汪墩变原寿州624间隔、原110kV城北690间隔本期更换110kV线路保护测控集成装置,配置2套110kV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组1面屏安装于二次设备室,2个间隔各扩建1台单相PT。
(三)汪墩-正阳、六安-城北T接正阳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工程
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6km,其中双回路段路径长约1.45km、单回路段路径长约1.15km。导线采用300mm2截面的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利用原110kV汪城690线段导地线更换路径长约0.85km。涉及拆除原110kV汪城690线导、地0.85km,拆除原110kV城北619线杆塔1基,原线路恢复架线约0.48km,其中双回0.38km,双回路单回恢复0.1km。
(四)汪墩-正阳、六安-城北T接正阳变电站110kV电缆线路工程
110kV正阳变进线段采用电缆敷设,新建双回路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41km,其中利用站内电缆沟段长约0.02km,新建拉管+工井段长约0.37km,新建沟槽段0.02km。电缆采用630mm2截面的铜芯电力电缆。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影响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植被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杆塔基础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杆塔基础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理临时垃圾,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利用工程建设的机会,尤其是对塔基开挖区域等存在的鬼针草、小蓬草等外来入侵植物,可采取连根铲除的方式进行破坏。同时采用本土物种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边坡绿化;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并在塔基区永久占地区可恢复植被部分恢复绿化。地面组装及放线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压占,施工结束后,应采取土地平整和撒播草籽的措施,以恢复地表植被,提高土壤抗蚀性。
3.动物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少施工道路的开辟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按照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夜间是部分林中兽类、鸟类觅食活动时间,它们对噪声、振动和光线比较敏感,林区段施工不在夜间进行;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宣传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严禁捕捞鱼类、捕猎野生动物,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蛋等行为;避免对评价区内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产生额外的影响。
4.水土流失、生态恢复措施: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做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对变电站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塔基工程区、电缆工程区等开挖区占用耕地、林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采取土地整治、表土回覆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变电站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塔基工程区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临时措施;对牵张场、施工临时道路采取铺设钢板措施;对施工区临时堆土、裸露地面采取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对变电站区、塔基工程区、施工临时道路采取撒播草籽、种植灌木等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二)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变电站建设时优先建设变电站围墙,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在其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
2.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4.涉及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的土石方等应采用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5.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道路应定时洒水,避免或减少产生扬尘。
6.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四)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直接排入周围环境;
2.变电站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内洒水降尘,不排入附近水体。
3.线路施工废水主要是灌注桩基础施工时的泥浆废水。施工时设置泥浆沉淀池,清水用于施工区洒水。
4.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利用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会影响当地地表水环境。
5.本工程输电线路跨越泉河等地表水体,线路均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水域范围内立塔,为避免对水体的影响,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和地质条件,将塔基设置的尽可能的远,使其远离周边水体。跨越河流两侧使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采用泥浆澄清池,避免泥浆进入河流,严禁排入附近水体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禁止将施工临时场地设置在河道漫滩范围内。严禁漏油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跨越水体附近,严禁在跨越水体附近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
(五)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变电站区域剥离的表土及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城市综合利用,不得乱堆乱弃。
4.拆除铁塔的塔基部分需挖至地下1米,并恢复原土地使用功能,拆除的线路、铁塔交由六安供电公司进行回收利用。
(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施工污染防治措施
1.线路对水面的净空距离、塔基对水体的距离应满足设计规程要求;施工营地、牵张场地设置应远离水体,避开保护区范围,禁止施工与生活废水排放进入水体,禁止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弃入水体;
2.控制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物料堆放远离水源区;用油机具采取吸油毡铺垫措施,防止油污泄漏污染环境,加强污染事故风险防范;禁止运油车辆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加油作业;
3.施工作业区应采取围挡措施,并对临时堆土采取苫盖措施,减少塌方、减小风蚀性水土流失;
4.加强水土保持,合理处置弃土弃渣;严禁在水域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严禁堆放生活垃圾;
5.施工车辆进入保护区前应检查是否存在机油泄漏风险;进入陆域时应对车身、轮胎表面进行清洗;运输颗粒粉状材料时应全程采取遮挡覆盖或封闭措施。
6.架线阶段施工单位应结合跨越段水面高度进行针对性的施工方案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安全作业距离,防止展放过程中导地线等与水体产生接触;
7.架线阶段加强施工人员的操作管理,防止金具安装过程中零件、包装等固体物坠入水体;
8.加强施工人员的水源保护意识教育,施工过程中禁止捕捞与下水游泳。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对变电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三)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系统的破坏。
(四)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六安正阳110kV变电站正常运行时,仅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并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铅蓄电池需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变电站内主变等含油设备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站内事故油池收集交由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辐射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环保业务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