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4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六安油坊-桥店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油坊-桥店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油坊-桥店22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寨县境内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桥店220kV变电站220kV油坊间隔扩建工程
桥店220kV变电站220kV侧本期扩建2回出线间隔。
(二)油坊-桥店22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线路自500kV油坊变220kV构架起,至桥店变220kV构架止,新建线路路径长约35.0km,全线采用双回路角钢塔架设。新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630/45(10mm、15mm冰区)、2×JL3/G1A-630/55(20mm冰区)。
另涉及220kV挥桥2V21线/2V22线间隔调整,利用原导、地线进行恢复架设,恢复架线长度约为0.1km。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影响
1.土地占用:施工时合理组织,临时用地永临结合;施工便道尽量选取现有道路并严控路宽,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占用;架设索道、牵张跨越场时应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程序,减少索道、牵张跨越场的设置;牵张场应选取交通便利的场所,以减少临时道路的铺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以减少对临时用地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出,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2.水土流失:工程设计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时采取先边坡防护后开挖、表土剥离、分类存放、表土回覆、临时苫盖、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采取彩条布铺垫、布置吸油毛毡等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在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3.对植被的影响:塔基施工、线路通道清理会破坏少量植被。工程涉及砍伐树木主要为杨树、栎树、杂树等,不涉及古树名木。本项目涉及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已避让国家一级公益林。后期如确需使用林地,需采取塔基定位避让、控制导线高度等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对占用的林地,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少占地,控制导线设计高度,以减少林木砍伐和破坏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工程建成后,对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塔基处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除治疫木,严防疫木流失,严禁调入县外松木及其制品。采取相关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植被影响较小。
4.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对沿线区域野生动物影响很小且影响时间较短,这种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和临时占地植被的恢复而缓解、消失,不会对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威胁,也不会破坏其生存环境。
5.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本工程涉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通过采取有效的避让、减缓、修复、管理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其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在采取相关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建设对周围生态影响较小。
(二)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施工机械尽量远离保护目标,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
2.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确保施工期施工噪声达标。
在采取相关降噪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2.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堆放水泥或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6.建(构)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禁止凌空抛撒。
7.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通过采取上述防尘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对大气影响较小。
(四)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线路、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地及变电站内已有的化粪池处理。
2.线路工程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3.拟建输电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方式,塔基设置远离河道,施工临时占地远离水体,杆塔施工及架线尽量避开雨天,临时土方及材料堆放布置于远离河道一侧,并用彩条布苫盖,施工场地外围靠近河道侧考虑设置围挡和截排水沟。施工阶段严禁在河流冲洗施工机械,杜绝向河流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
4.本项目拟建线路涉及穿越金寨县县城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并立塔2基;准保护区范围内立塔7基。项目建设时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提醒施工人员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的塔基基础选用开挖面积较小、开挖深度较浅的基础,施工时严禁大开挖,基础施工时,将施工废水及时排入沉淀池处理,避免废水渗入地下对饮用水水源产生影响,建设期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小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尽量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设置牵张场,工程建成后对临时占地及塔基处进行复耕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等措施,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生态恢复工作。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施工物料,防止雨季或暴雨天气下物料随雨水径流流入地下,对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按类存放并妥善处理,不得在保护区内倾倒废物、排放废水。
(五)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堆放。
2.挖填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送入环卫系统处理。
3.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混凝土余料和残渣,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恢复。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架空线路架设尽量提高导线对地高度,同塔多回架设线路尽量避免同相序架设,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结构尺寸,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架空线路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高度架设,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3.本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尽量避开了居民密集区,后期施工阶段,输电线路确需跨越的民房,原则上先按拆迁来处理,当住户不同意拆迁时,签订跨越协议后,应使线路架设高度满足环评要求。
(二)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金具以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
(三)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耕地或其他环境敏感区,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强化巡检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产生破坏。
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 本项目运行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电磁、声环境影响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辐射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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