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24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李冯欣 发布时间:2025-06-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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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燕子河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燕子河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寨县境内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六安燕子河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半户内型110kV变电站1座,主变户外布置。本期建设2台50MVA主变,110kV本期出线2回(古碑 2回),每台主变10kV侧装设1组4Mvar并联电容器、1组5Mvar并联电容器。

(二)古碑-燕子河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线路起于已建220kV古碑变电站,止于拟建110kV燕子河变电站,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31.4km,其中双回段线路路径长度约29.0km,单回段线路路径长度约2.4km,导线采用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每相单根。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影响

1.土地占用

施工时合理组织,临时用地永临结合;施工便道尽量选取现有道路并严控路宽,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占用;牵引场应选取交通便利的场所,以减少临时道路的铺设;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2.水土流失

工程设计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时采取先边坡防护后开挖、表土剥离、分类存放、表土回覆、临时苫盖、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对植被的影响

新建变电站土地平整、塔基施工、线路通道清理会破坏少量植被,但由于该地区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及部分自然草丛植被,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涉及砍伐树木主要为杨树、杂树等,不涉及古树名木。确需砍伐树木的,需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同意后方可砍伐。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少占地,控制导线设计高度,以减少林木砍伐和破坏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工程建成后,对施工营地、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塔基处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关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植被影响较小。

4.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对沿线区域野生动物影响很小且影响时间较短,这种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和临时占地植被的恢复而缓解、消失,不会对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威胁,也不会破坏其生境。

5.对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

本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临近安徽六安燕子河大峡谷森林公园,通过采取有效的避让、减缓、修复、管理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其环境影响较小。

(二)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

2.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证明;

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确保施工期施工噪声达标。

在采取相关降噪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等主要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2.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尽量做到“永临结合”,保持道路清洁;

3.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4.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内侧场内主道路应按有关规定固定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

6.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密闭运输;

7.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8.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9.建(构)筑物内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运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禁止凌空抛撒;

10.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四)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生产生活区内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在变电站场地内进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现有化粪池;线路施工人员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运用当地居民区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站址施工区域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线路工程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3.输电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方式,塔基设置远离河道,施工临时占地远离水体,杆塔施工及架线尽量避开雨天,临时土方及材料堆放布置于远离河道一侧,并用彩条布苫盖,施工场地外围靠近河道侧考虑设置围挡和截排水沟。施工阶段严禁在河流冲洗施工机械,杜绝向河流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

4.本项目拟建线路临近距燕子河镇-燕子岩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时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避免项目施工建设对其产生影响。

(五)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入环卫系统;在钻孔灌注的过程中采用筛网将泥浆中的小碎石、砂等固体颗粒物进行分离,泥浆排到沉淀池充分沉淀,施工的过程中,及时清理沉淀池,清理出来的沉碴等到自然脱水干化后,平摊于塔基施工场地内,不外弃;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燕子河110kV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型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架空线路架设尽量提高导线对地高度,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尽量避免同相序架设,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结构尺寸,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燕子河110kV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型布置,布局合理;变压器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金具以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三)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环境敏感区,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强化巡检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产生破坏。

(四)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新建燕子河110kV变电站无人值班,巡检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古碑220kV变电站无人值班,间隔改造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巡检等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新建燕子河110kV变电站无人值班,巡检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环卫系统处理;古碑220kV变电站无人值班,间隔改造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巡检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环卫系统处理。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2.危险废物

本工程变电站运行阶段产生废旧铅酸蓄电池、含油设备发生事故时可能产生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将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六)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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