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24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李冯欣 发布时间:2025-06-2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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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古碑-青山11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古碑-青山11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六安金寨县古碑镇、青山镇、梅山镇境内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古碑220kV变电站110kV青山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利用110kV配电装置区自东向西第四备用出线间隔扩建,接线型式不变。为避免线路交叉,将本期扩建间隔与原青山I间隔调换。

)古碑~青山Ⅱ回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自220kV古碑变新建1回110kV线路至110kV青山变形成古碑-青山第2回110kV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8.1km,其中新建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17.88km利用原110kV古青634线古碑变构架至2号塔段路径长0.22km。另涉及拆除110kV青金192线青山变构架#3杆段及#108杆金寨变构架段路径长3.2km(含水泥杆13基、角钢塔1基),均为单回路。

此外为避免出线段线路交叉,将110kV古青634线古碑变侧间隔由东起第三线路间隔调整至东起第四线路间隔,将110kV古青634线古碑变构架至3号塔段调整至西侧横担,新增单边挂线路径长0.43km。

)红石~梅山π入金寨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将红石-梅山110kV线路开断环入金寨110kV变电站,形成红石-金寨第2回、新的梅山-金寨110kV线路。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87km其中双回路角钢塔架设段2.5km,单回路角钢塔架设段0.37km。涉及老线路单回路恢复放线0.3km拆除110kV红梅654线0.37km(含原#25、#26塔)。另涉拆除110kV梅金191线路径长4.5km水泥杆18基),均为单回路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影响

1.土地占用:本工程对土地的占用主要为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及塔基处的永久占地。施工时合理组织,临时用地永临结合;施工便道尽量选取现有道路并严控路宽,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占用;牵引场应选取交通便利的场所,以减少临时道路的铺设;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2.对植物的影响:塔基施工、线路通道清理会破坏少量植被,但由于该地区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及部分自然草丛植被,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涉及砍伐树木主要为杨树、杂树等,不涉及古树名木。确需砍伐树木的,需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同意后方可砍伐。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缩小施工范围,少占地,控制导线设计高度,以减少林木砍伐和破坏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工程建成后,对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塔基处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关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植被影响较小。

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对沿线区域野生动物影响很小且影响时间较短,这种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和临时占地植被的恢复而缓解、消失,不会对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威胁,也不会破坏其生境。

4.水土流失:工程设计时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时采取先边坡防护后开挖、表土剥离、分类存放、表土回覆、临时苫盖、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5.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拟建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通过采取有效的避让、减缓、修复、管理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其环境影响较小。

(二)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

2.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等作业。

2.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备案手续。

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堆放水泥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6.表土开挖尽量避免大风天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7.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进出场地的车辆进行限速。

8.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9.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四)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线路工程塔基施工中混凝土一般采用商品混凝土,用水量较小,工程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或喷淋,不外排。

2.生活污水:线路施工人员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区已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场地内进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现有化粪池。

3.古碑-青山Ⅱ回110kV线路跨越河流时采取一档跨越方式,塔基设置远离水体河道保护范围。临时堆积的土方设置于远离河流,并设置彩条布苫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禁止河流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

(五)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2.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3.本次工程需拆除杆塔拟将拆除的基础混凝土就地破碎后深埋于基础占地内或清运,不影响耕作废旧铁塔及导线、废旧电气设备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处理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一)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古碑22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设备,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本工程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三)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耕地或其他环境敏感区,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四)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古碑220kV变电站无人值班,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巡检等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古碑220kV变电站无人值班,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巡检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环卫系统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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