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14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李冯欣 发布时间:2025-05-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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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天竹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天竹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六安市霍邱县花园镇,拟建线路途径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裕安区固镇镇、霍邱县花园镇。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六安天竹110kV输变电工程包含3个单项工程:六安天竹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挥手-丁集T接天竹变电站110kV架空线路工程;挥手-丁集T接天竹变电站110kV电缆线路工程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及影响

(1)土地占用:本项目对土地的占用主要表现为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期的临时占地。永久占地主要为拟建天竹110kV变电站征地,以及塔基区永久占地,塔基不征地。本项目临时占地包括站区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区以及线路牵张场、跨越场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

(2)土石方平衡:根据设计资料及水土保持报告,本次新建天竹110kV变电站及施工生产生活区无外弃土方。土石方运输应委托有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运输过程中应使用毡布覆盖,防止沿途洒落,对环境造成影响。新建输电线路工程塔基开挖产生多余的土方回填在塔基周边不外运,无弃方产生。

(3)对植被的影响:本项目变电站及新建线路施工建设时,土地开挖等会破坏施工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本项目建成后,对变电站周围、架空线路塔基处及临时施工占地及时进行恢复、固化或绿化处理,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对动物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区域人类活动频繁。线路沿线野生动物除农作物栖息的昆虫类和少量觅食的麻雀、鼠类外,无其他野生动物分布。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珍稀及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施工期对动物的扰动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动物的影响很小。

(5)水土流失:本工程变电站及塔基施工时会破坏原有土体稳定,基面土石方开挖,不仅破坏了站址及塔位原有的自然植被,还会使原本稳定土体受到扰动。开挖土石方后形成的坡面,暴露在大气中,在雨水的冲刷下,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和塌方。同时,大量的基面挖方堆积在基面边坡上,增加了边坡附加压力,在雨水浸蚀下,容易产生坍方和滑坡。同时,由于基面的开挖,被雨水冲刷而流失的弃土、弃石,会对塔位附近道路交通造成威胁,对农田耕作、农作物生长造成影响。因此工程相关建设单位需做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在施工前期就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并将所有保护措施融入到工程施工方案中,确保相关保护措施能够彻底落实,并在施工后期合理的处理挖方弃土、弃石。施工时通过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在其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

(2)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止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堆放表土等裸露土方应采用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4)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遇到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等作业。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堆放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者采取覆盖等措施。

(6)设立施工保洁责任区,确保牵张场等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等措施防治土方作业等施工扬尘。

(7)施工期应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2019〕17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6个100%的规定。

4、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施工营地内设置的临时化粪池中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线路沿线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已有化粪池。

(2)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生产废水通过沉砂池沉淀后回用,用于施工营地洒水及喷淋。

(3)架空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开挖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沉淀池,灌注桩基础开挖产生的泥浆在沉砂池进行沉淀后,清水回用于基础养护。

(4)电缆沟及塔基基础浇筑优先采用成品商砼,无生产废水产生。

(5)本工程输电线路跨越沟渠、坑塘水面等一般水体,线路均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水域范围内立塔,为避免对水体的影响,施工期需额外采取防治措施。

5、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变电站施工产生的余方运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地,用于城市综合利用,运送途中应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沿途遗洒。

(4)灌注桩基础施工时,设置泥浆沉淀池,泥浆澄清后上清液用作洒水降尘,待下层泥浆变干后,用于塔基开挖处回填。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对变电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提高地下电缆的埋设深度,以降低电缆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采用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3、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系统的破坏。

4、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六安天竹110kV变电站正常运行时,仅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巡检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环卫系统处理。运行阶段产生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油需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转移联单,并按照《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关于加强废油和废铅酸电池管理的通知》(电科信工作〔2016〕254号)交由安徽省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中心集中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内不设置暂存放置点。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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