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7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开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李冯欣 发布时间:2024-04-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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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施桥110kV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施桥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途经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双河镇,舒城县柏林乡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六安施桥110kV输变电工程包含3个单项工程:施桥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石岗-施桥110kV线路工程、石岗220kV变电站110kV施桥间隔扩建工程。

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1)土地占用

本项目对土地的占用主要表现为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期的临时占地。本项目临时占地包括变电站施工时的临时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区,线路临时占地包括牵张跨越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面积共约3.4752h㎡施工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

(2)土石方平衡

本工程建设地点不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域,因此,工程施工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很小。土石方运输应委托有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运输过程中应使用毡布覆盖,防止沿途洒落,对环境造成影响。新建输电线路工程需挖方17200,回填17200,塔基开挖产生多余的土方回填在塔基周边不外运,无弃方产生。

(3)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变电站及新建线路施工建设时,土地开挖等会破坏施工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本项目建成后,对变电站周围、架空线路塔基处及临时施工占地及时进行恢复、固化或绿化处理,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水土流失

本项目在施工时土方开挖、回填以及临时堆土等导致地表裸露和土层结构破坏,若遇大风或降雨天气将加剧水土流失。施工时通过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

(5)对动物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区域人类活动频繁。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珍稀及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涉及重点保护动物的集中栖息地、繁殖区等。输电线路施工期较为短暂,对动物的扰动也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动物的影响很小。

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等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对线下的动、植物基本无影响。从已投运工程的调查情况来看,运行线路下方的生态环境与其他区域并没有显著的差异。因此,本工程运行期不会影响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仅线路巡查期间工作人员会对线路沿线植被、动物造成局部扰动,但扰动较轻微很快能自然恢复。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生态系统的破坏。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联系人:李冯欣        

联系电话:0564-5158907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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