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环境质量月报
一、概况
2025年10月,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降水中pH加权均值为6.30,未出现酸雨;地表水总体水质为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环境空气
2025 年10月,全市对 4个环境空气国控点、9个省控点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6项。
(一)国控点环境空气
10月份,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16天,占51.6%;为良的天数15天,占48.4%;无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气。与上月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6.5个百分点。

图1 10月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等级分布
10月份,PM10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上升9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4%。
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上升76.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3%。
SO2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5%。
NO2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上升5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1.1%。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1.8%,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9%。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上升16.7%,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5%。
(二)省控点环境空气
10月份,六安市各县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96.8%(舒城县)~100%(霍邱县、霍山县、金寨县、叶集区),平均优良率为99.4%。
PM10浓度范围为38~5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4微克/立方米。
PM2.5浓度范围为23~3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7微克/立方米。
SO2浓度范围为2~9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微克/立方米。
NO2浓度范围为10~1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4微克/立方米。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浓度范围为96~113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05微克/立方米。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0.5~1.0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7毫克/立方米。

图2 10月县区污染物月均浓度和优良率
三、酸雨
10月,全市对2个降水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降水量、降水pH值、电导率和硫酸根(SO42-)、硝酸根(NO3-)、氟离子(F-)、氯离子(Cl-)、铵离子(NH4+)、钙离子(Ca2+)、镁离子(Mg2+)、钠离子(Na+)和钾离子(K+)9种离子成分。
10月,酸雨监测点pH值范围在6.18~6.41之间,pH加权均值为6.30,未出现酸雨。与上月相比,pH均值下降0.03。
四、降尘
10月,全市对8个点位进行了空气中降尘量的监测。六安市区降尘量范围在2.8吨/平方千米•月~3.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降尘量为3.1吨/平方千米•月。10月份县级降尘量范围在2.5(霍山县)~4.0(霍邱县)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降尘量为3.2吨/平方千米•月。
五、地表水
“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设置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47个(国控22个、省控25个)。国控断面采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反馈的月度融合数据,省控断面采用驻市监测中心每月1次的手工监测数据。
10月,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监测的47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2%(41个),Ⅳ类8.5%(4个),劣Ⅴ类4.3%(2个)。

图3 10月六安市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全市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39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2.3%(36个),Ⅳ类5.1%(2个),劣Ⅴ类2.6%(1个)。全市监测的8个湖库中,水质为优的5个,占62.5%;水质为轻度污染的2个,占25.0%;水质为重度污染的1个,占12.5%。
监测营养状态的8个湖库中,中营养状态的6个,占75.0%,轻度富营养状态的1个,占12.5%,中度富营养状态的1个,占12.5%。

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5年10月,全市对4个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个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地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10月份六安市城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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