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安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4年六安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4年六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降水、降尘、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声环境等环境质量要素开展了例行监测。2024年六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具体如下:
一、环境空气
2024年六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5%。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和1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52微克/立方米。
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9个百分点。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1.3%、5.6%、16.7 %和5.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无变化;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上升12.9%。
二、降水
2024年,六安市降水年均pH值为6.22,全年未出现酸雨。降水中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和钙离子,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与上年相比,降水年均pH值下降0.09。
三、降尘
2024年,六安市城市年平均降尘量为2.9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下降3.3%。金寨县、霍山县、霍邱县和舒城县平均降尘量分别为2.2吨/平方千米·月、2.2吨/平方千米·月、4.2吨/平方千米·月和3.3吨/平方千米·月,金寨县、霍邱县和舒城县分别比上年下降4.3%、6.7%和2.9%,霍山县持平。
四、地表水
2024年六安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共47个,其中国控断面22个、省控断面25个。
2024年六安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4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46个,占97.9%;Ⅳ类水质断面(点位)1个,占2.1%。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
国考断面:2024年六安市22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省考断面:2024年六安市25个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生态补偿断面:2024年罗管闸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为0.701,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4六安市5个市级及8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六、声环境
1、区域声环境
2024年六安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112个,监测网格覆盖面积71.68平方千米,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5.6 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三级(一般)。
2、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4年六安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共监测58个点位,监测道路31条,监测路段总长度为68.3千米。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6.0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好)。
3、功能区声环境
2024年,对六安市4类声环境功能区开展了监测,共监测80点次,其中昼间40点次,夜间40点次。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95.0%,其中昼间达标率为100.0%,夜间达标率为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