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六安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3年六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降水、降尘、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声环境等环境质量要素开展了例行监测。2023年六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具体如下:
一、环境空气
2023年六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4%。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4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和1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54微克/立方米。
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2.7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3.6%、6.1%和14.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及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无变化;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上升0.7%。
二、降水
2023年,六安市降水年均pH值为6.31,全年未出现酸雨。降水中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和钙离子,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与上年相比,降水年均pH值增加0.06。
三、降尘
2023年,六安市城市年平均降尘量为3.0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下降3.2%。金寨县、霍山县、霍邱县和舒城县平均降尘量分别为2.3吨/平方千米·月、2.2吨/平方千米·月、4.5吨/平方千米·月和3.4吨/平方千米·月,金寨县、霍山县和舒城县分别比上年下降20.7%、26.7%和5.6%,霍邱县上升18.4%。
四、地表水
2023年六安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共47个,其中国控断面22个、省控断面25个。
2023年六安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4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45个,占95.7%;Ⅳ~Ⅴ水质断面(点位)2个,占4.3%。
国考断面:2023年六安市22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省考断面:2023年六安市25个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生态补偿断面:2023年罗管闸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为0.673,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3六安市5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8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霍邱县二水厂取水口水源地之外,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霍邱县二水厂取水口水源地全年达标3次,水质达标率为75.0%,超标因子为总磷。
六、声环境
1、区域声环境
2023年六安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112个,监测网格覆盖面积71.68平方千米,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5.8 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三级(一般);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47.8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三级(一般)。
2、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3年六安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共监测58个点位,监测道路30条,监测路段总长度为68.3千米。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4.7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好);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好)。
3、功能区声环境
2023年,对六安市4类声环境功能区开展了监测,共监测80点次,其中昼间40点次,夜间40点次。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95.0%,其中昼间达标率为100.0%,夜间达标率为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