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邱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张初升 发布时间:2023-12-2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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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青阳县盛公山金多金属矿发展有限公司等3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皖环函〔2023〕565)要求,我市高度重视,霍邱县立即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受污染水体进行了应急处置。同时,认真梳理通报的问题,明确了三大类12项具体问题,并委托省环科院作为整改技术服务单位,制定了科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实行对单销号。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局多次到现场进行指导和督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专题进行现场调研和督办,有力的推动了问题的整改。

(一)霍邱长集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基础建设不完善,日常管理薄弱

1.产业园违反规划环评要求,雨污管网不清。

整改情况:产业园委托安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园区内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完成雨污排水管网图纸绘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雨污水管道清淤15公里;修复雨污水管道3-4级缺陷100处、1-2级缺陷83处,其中1-2级缺陷为点位原状固化修复,3-4级缺陷为开挖修复;新建污水管网2.9公里。雨污水管网整改完成后,园区现状排水管道共计19.15公里,其中雨水管道11.25公里,污水管道7.9公里,实现了园区雨污分流。

2.兴业路与津河路交叉口雨污管道混接,部分污水经雨水管网排入沣东干渠。

整改情况:已完成交叉口雨污管道混接问题整改,杜绝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沣东干渠。

3.沣东干渠沿线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

整改情况:对沣东干渠沿岸生活污水排口进行了全面排查, 在吕下圩、张桥、钱店分别建设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沣 东干渠沿岸生活污水直排进行收集和处理,达标后排放。

4.长集镇污水处理厂工艺无法处理产业园企业产生的高盐废水。

整改情况: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新建一套 1500m3/d的A/O池、脱氮滤池、高效沉淀池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处理能力由原1500m³/d 提升至3000m³/d,同时提升了园区工业污水的处理能力。对园区内所有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了园区环保档案。对发现问题的两家涉高盐企业加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尾水排放达到园区接管标准。

5.长集镇污水处理厂2022年10月至今未建立污泥台账,污泥暂存间存在污泥外溢;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总排口紫外消毒停运。

整改情况:霍邱县住建部门已责令长集镇污水处理厂改正污泥暂存间存在污泥外溢的环境问题,污水处理厂按照要求建立了污泥收集转运台账,与六安市永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污 泥处置协议,进行规范处置。2023年5月8日,长集镇污水处理厂与安徽绿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合同,委托该公司对其公司水污染物自行监测。鉴于长集镇污水处理厂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系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总排口紫外消毒设备已经恢复正常使用。

6.产业园内存在一固体废物填埋点,占地约3000平方米,填埋量15000-20000立方米,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安徽开沅生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固体废物堆放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所检测的固体废物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 表1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该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对该地块地下水污染因子进行了检测,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限值标准。二是对堆放的固体废物进行筛选转运,清理分筛固体废物共24512.93吨,转运生活垃圾2039.26吨,全部转运至县海创焚烧电厂处理,同时对固体废物堆放地块进行生态修复处理,采取了绿植覆盖。

7.产业园管委会对产业园区雨污管网建设情况、雨污管道走向不清楚。

整改情况:产业园委托安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园区内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完成雨污排水管网图纸绘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雨污水管道清淤15公里;修复雨污水管道 3-4级缺陷100处、1-2级缺陷83处,其中1-2级缺陷为点位原状 固化修复,3-4级缺陷为开挖修复;新建污水管网2.9公里。雨污水管网整改完成后,园区现状排水管道共计19.15公里,其中雨水管道11.25公里,污水管道7.9公里,实现了园区雨污分流。

8.长集镇污水处理厂未与产业园园区企业签订接管协议和确定纳管标准。

整改情况:产业园10 家涉水企业均与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接 管协议,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明确接管标准为:COD≤350mg/L,  BOD≤160mg/L,SS≤200mg/L,NH3-N≤38mg/L,总氮≤40mg/L,总磷≤4mg/L,PH值6-9。

(二)产业园区内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9.经抽查园区6家企业,2家企业存在偷排、直排生产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天泽生物科技公司、申奥生物科技公司)。

整改情况:霍邱县生态环境部门已分别对安徽申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改正违法行为、生产设备予以查封、罚款14万元和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对法人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霍邱县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停产整治、生产设备予以查封、罚款36万元和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对法人行政拘留的处罚。2家公司按照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目前整改已完成。2023年6月11日,霍邱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产业园管委会在园区联合举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暨“司法护航促企发展”法制宣传培训会,园区36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环保意识。

(三)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水体污染严重

10.3月23日现场检查时,沣东干渠产业园区段水质黑臭。在该河段选取5个点位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整改情况:为消除受污染水体,在沣东干渠东侧开挖了约30 亩的暂存池,并采取防渗措施,将渠道受污染的水体抽至暂存池。对渠道进行清淤,清理污泥约1.2万吨,经检测后转运至有资质的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暂存池内的污水通过泵站转运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污水约3万方,该问题已整改完 成。根据水质检测结果,沣东干渠产业园区段水质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11.4月18日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中心渠,造成水体污染。

整改情况:将中心渠内受污染水体提升至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对中心渠渠底及沿岸开展清淤整治。结合园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取消中心渠两侧厂区生活污水排口三处,将沿岸厂区生活污水接入园区雨污水管网,确保中心渠无生活生产废水直排。

12.园区环境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霍邱县纪委已完成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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