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6月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舒城县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详见附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批复) |
文号 |
批复日期 |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舒城县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批复 |
六环水〔2021〕5号 |
2021年6月4日 |
1134142500323825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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