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吕清恩 发布时间:2021-04-0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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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详见附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6

通讯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环保窗口

邮编:237000

3月批复内容.zip

序号

项目名称(批复)

文号

批复日期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安市环境资源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危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六环评〔20212号

202131

91341522MA2MWLJY1H

 

2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六环评〔20213号

2021310

91341524MA2TD48Q2P(1-1)

 

3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安正邦养殖有限公司霍邱县周集富矿村7.5万头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六环评〔20214号

2021316

91341502MA2N34CC3H

告知承诺制审批

4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六环评〔2021〕5号

2021年3月29日

11341504MB0N876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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