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吕清恩 发布时间:2020-05-0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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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详见附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6

通讯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环保窗口

邮编:2370004月批复.zip

序号

项目名称(批复)

文号

批复日期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六环评〔20204

202047

91341523336713733R

2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安市新绿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回收、暂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六环评〔20205

2020416

91341523MA2TY9525J

3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六环评〔20206

2020424

113414006808261550

4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雅迪机车有限公司雅迪一期年产150万台电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六环评〔20207

2020427

91341524MA2RYJ5L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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