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吕清恩 发布时间:2020-09-1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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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安区城北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6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施工许可(环保业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玉兰路和北环路交叉口西南部

四、环评单位:安徽中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杭埠镇污水处理厂现状

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杭埠镇新园大道和北环路(现锦绣大道)交口北部,2011年6月经原舒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污水处理规模1万吨/日,2016年8月通过市局验收,目前已满负荷运行,随着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恒大文旅城等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污水量大幅增加,现有污水厂难以满足处理需求,亟需扩建。由于总体规划的调整,现有污水处理厂周边地块已无无地可用,需另行选址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选址位于玉兰路与锦绣大道交口西南角,总占地3.22公顷,与现有污水处理厂直线距离约900m,服务区域总面积13.74km2,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进厂污水经“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组合式A2/O生化池+磁介质水解酸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 2710—2016)表2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标准,该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后经民渠、玉兰沟和北环沟最终排入丰乐河,污水处理厂排水途径于2020年7月取得市局批复同意。

六、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产业政策。

七、选址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玉兰路和北环路交叉口西南部,根据《舒城县杭埠镇总体规划( 2011-2030 )》(2018年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该地块为规划的污水处理用地,项目选址已取得《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41523201900013号)批准同意。

八、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备料生产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水泥砂浆拌料及场地内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

2、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落实现场施工扬尘防治“七个百分百”:①现场封闭管理百分之百,现场设置连续硬质围挡;②场区道路硬化百分之百,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③渣土物料蓬盖百分之百,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进行篷盖;④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⑤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采取密闭运输;⑥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⑦远程监控安装百分百,施工现场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安装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包含建筑环境监测 PM10、PM2.5监测、气象环境信息采集等。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装置等措施减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包装材料、边角料等废物回收利用;开挖土方用于构筑物、厂区道路回填以及厂区绿化覆土;生活垃圾设置临时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污水经“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组合式A2/O生化池+磁介质水解酸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 2710—2016)表2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标准,该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经民渠、玉兰沟、北环沟最终排入丰乐河。

所有进入污水处理厂废水均按照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执行,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对进厂工业废水实施分析监测、把关,并与企业签订相应的废水接纳协议,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2、空气环境: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各类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主要污染物是NH3、H2S 和臭气浓度。本工程拟将污水预处理区(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和水解酸化池)、二级生化区(组合式A2/O生化池)及污泥处理区(包括储泥池及污泥调质池和污泥深度脱水车间)全部加盖/罩密封,通过风机将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收集后臭气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4 厂界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声环境: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和室内隔声,同时利用距离衰减和厂区四周的绿化带的隔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活垃圾、栅渣和沉砂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化学试剂产生量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生物填料由生产厂家直接更换回收;污泥在“三同时”验收前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前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污泥鉴别结果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具有危废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如为一般固废,拟交由安徽蓝晔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生物堆肥或作建材基质。(安徽蓝晔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宝林路,经营范围主要为脱水污泥及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裕安区环保局于2019年批复同意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年处理污泥能力为3万吨。)

5、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应急事故池、水解酸化池、组合式A2/O生化池、中间提升泵房、磁介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泵房、储泥池及污泥调质池、污泥深度脱水车间、生物除臭装置、危废暂存间和污水输送管线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加药间及机修仓库、水质监测室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变配电间及鼓风机房、综合楼等为简单防渗区;在厂区上下游、厂区内部自建3个监测井,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九、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预测,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规律和特点,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定10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十、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环境风险是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等造成的事故性废水排放。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6324.6立方),可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7个小时污水暂存,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运营期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项目将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规定制定日常自行监测计划,对进水总管流量、COD、NH3-N等污染因子设置自动监测,TP、TN按照日监测;出水中的流量、pH、水温、COD、NH3-N、TP、TN进行自动监测,配套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SS、色度每日进行手工监测,BOD5、石油类、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按月监测;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烷等指标,厂界噪声、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进行定期检测。运营后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规定申报排污许可证。

十二、环评总体结论

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作为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一项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其建设将有效地改善杭埠镇及下游地表水水质,有益于水环境改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选址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反对意见;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在建设单位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环境风险应急工作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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