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椿树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吕清恩 发布时间:2020-03-1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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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椿树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6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施工许可(环保业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椿树猪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祝墩村、长堰村,总占地面积约303334m2,建筑面积58345m2。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隔离舍、出猪房、洗猪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综合楼、员工宿舍、生产线办公室、保育办公室、隔离舍、环保区办公室、门卫室及更衣室、饮用水水池、无害化处理房、猪粪好氧发酵罐、篮球场、停车场;储运工程包括药房、仓库、有机肥半成品间;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地下水防治、厂区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出栏20万头商品仔猪,年存栏猪26667头的生产能力(其中哺育仔猪15867头、保育仔猪800头、种母猪8600头、后备母猪1400头)。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修改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本项目属于农业林第5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属于鼓励类项目。

六、选址规划相符性

根据金安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24日所出证明,项目不属于《六安市金安区畜禽养殖区域规划》中禁养区、限养区,属于宜养区,符合区域规划;2020年1月10日为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企业出具项目周边双河分干渠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证明;2020年1月13日金安区水利局出具双河分干渠主要功能为防洪排涝,并说明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对双河分干渠排放,不会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明。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备料生产废水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水泥砂浆拌料及场地内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旱厕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农肥。

2、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现场实行科学化管理,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在库房内堆放,减少搬运环节;施工现场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对作业面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量,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扬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降噪装置等措施减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包装材料、边角料等废物回收利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用于回填和厂区道路建设;生活垃圾设置临时收集点,委托镇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于养殖废水(包含猪舍冲洗废水、猪舍降温废水、除臭喷淋废水、猪尿)、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各类废水产生量约为161.1m3/d。废水经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500m³/d,采用“固液分离+厌氧+好氧++物化处理+多级生物氧化塘”(即:废水经固液分离+UASB+两级A/O +化学除磷+沉淀+消毒+多级生物氧化塘”)处理工艺;废水处理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标准后用于猪舍冲洗、青饲料种植基地灌溉及养殖场内林地进行灌溉,不外排,氧化塘总容积约9.2万m3,可以满足企业18个月的生产排水和雨水暂存,青饲料种植基地面积约80亩,养殖场内林地面积约100亩,可以消纳污水处理站多余尾水;养殖场废水排放指标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4中基准排水量,企业上报的环评文件承诺废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水作标准后用于灌溉。

2、空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有机肥发酵处理间、污水处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间产生的恶臭,以及沼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1)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日常通风,通风设施设置于远离居民的一侧,出风端配套建设除臭棚,除臭棚内部设水喷淋装置,水中添加除臭灭菌剂;(2)有机肥发酵车间、污水处理站、病死猪高温无害化降解机车间均采取封闭,采取负压收集恶臭气体,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塔处理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外排;(3)项目废水厌氧发酵过程中沼气日产生量96.1m3/d,经脱硫后用于锅炉供热能源;(4)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后通过专用排油烟通道引至楼顶排放。

3、声环境:厂区外围四周设置种植区,利用距离衰减和绿化带的隔声,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高效低噪通风机,并采取消声、基座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猪舍、事故池、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道、有机肥发酵处理间、无害化处理车间、安全填埋井、危废暂存车间等构筑物基础采取重点防渗,其余采取一般防渗;在项目厂区内自建监测井,监测频次为半年1次。

5、固体废弃物:①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废经发酵间处理制作为有机农肥外售;②病死大猪和分娩物经高温无害化降解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外售,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尸体和相关动物产品通过场区设置安全填埋井填埋;③医疗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④中药药渣送有机肥车间制肥外售;⑤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分统一处置。

八、环境防护距离

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场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气象等条件,为减少对外环境影响,项目以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猪舍出风端除臭棚、有机肥发酵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为面源设定200m环境防护距离,环评文件表述项目环境防护距离200米范围内有1户长堰村圣塘组村民,根据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拆迁证明,该居民点在本项目投产前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九、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环境风险是沼气泄露、污水处理设施故障及病猪传染病毒等。项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火焰报警器和烟雾报警器和消防器器材;加强传染病预防,开展疾病免疫检查工作;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2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000m3),确保初期雨水、事故状态下废水不会进入双河分干渠;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将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企业提交的环评文件说明,企业将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中规定制定日常监测计划,对废气中NH3、H2S,废水中PH、COD、BOD、NH3-N、SS、粪大肠杆菌等指标、厂界噪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进行定期检测,并在污水处理站出口设置COD、NH3-N在线监控设施,一旦排水不达标,将废水排入事故池暂存。

十一、环评总体结论

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椿树猪场建设项目属于畜禽养殖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涉及限养区和禁养区;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

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报批稿)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椿树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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