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推进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廖晓春 发布时间:2021-02-0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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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的标准、技术规范和我市的发展变化,对我市进行声功能区划分调整。本次调整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市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结合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现行声环境功能区、本次现场调研和实际监测结果,范围覆盖以市中心城区主,兼顾周边11个乡镇,总面积为1096.8km2。

目前,已完成了《六安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版)》初稿的征求意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核。根据该方案,六安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区(本次区划暂不划定0类区),中心城区划分总面积120km2。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10个区域,总面积35.383km2,占区划面积的29.49%;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5个区域,总面积51.845 km2,占区划面积的43.2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5个区域,总面积15.967km2,占区划面积的13.31%;4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44条交通道路,交通道路总长度为251.169km,总面积16.805km2,占区划面积的14.00%。

此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对于提高我市声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将为相关环境质量评估、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等提供了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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