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月9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广核霍邱县高塘镇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中广核霍邱县高塘镇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六安市霍邱县
建设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众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在六安市霍邱县建设霍邱县高塘镇1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构成及规模如下:
新建1台5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预留1台主变位置,预留主变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地面及道路适当硬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确保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能达标,避免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废旧太阳能电池板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地貌。
运行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3.主变压器布置在升压站区中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4.对工程周围公众进行高压输变电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64-5158025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