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11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监测与辐射科 发布时间:2020-08-11 10:36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六安马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隐患整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六安马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隐患整改工程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寨县

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六安供电公司在六安市霍邱县建设六安马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隐患整改工程,项目构成及规模如下:

1.金寨500kV变电站220kV马店牵引站、红石间隔扩建工程

金寨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20kV出线间隔2个(马店牵引站1回、红石1回),利用北起第一、第二出线间隔,扩建后接线型式不变。

2.红石-马店牵引站π入金寨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自500kV金寨变新建2回220kV线路至马店牵引站附近,其中1回接入马店牵引站,同时将红石~马店牵引站1回线路自马店牵引站侧脱出后与新建线路另1回短接,形成红石~马店牵引站、金寨~马店牵引站、金寨~红石220kV线路各1回。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约16.5km,全线采用双回路角钢塔架设;导线采用2×LGJ-400/50钢芯铝绞线(15mm冰区段)和2×JLHA1/G1A-400/50钢芯铝合金绞线(20mm冰区段),共新建铁塔51基。涉及拆除原线路0.1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地面及道路适当硬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确保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能达标,避免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地貌;工程在生态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内立塔时,尽量减少临时施工占地面积,少破坏植被。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水保措施,以达到无害化穿越红线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效果。

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有关工频电磁场等的环保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2.当220kV双回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5m。

3.本工程新建22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尽量避开了居民密集区,后期施工阶段,输电线路确需跨越的民房,原则上先按拆迁来处理,当住户不同意拆迁时,签订跨越协议后,可使线路架设高度满足如下要求:

当220kV双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同相序架设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及跨越民房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1m;逆相序架设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及跨越民房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0m;边导线2.5m以外有民房时,同相序架设导线与民房间的净空距离不得小于9m,逆相序架设导线与民房间的净空距离不得小于8m。

 

联系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64-5158025   

通讯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环保大楼      

邮编:23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