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尹丽娟 发布时间:2019-08-0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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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序号

涉及企业及
企业负责人

存在
问题

处理情况

监管责
任部门

后督查情况

裕安区

1

六安市裕安区新明预制厂                          法定代表人熊德新 

该厂生产时噪声、扬尘污染环境

2019年6月10日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裕安区新明预制厂现场调查,该厂系租赁界牌石村小东冲组土地,生产加工过程中无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噪声、粉尘及少量污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依据六安市裕安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裕安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裕环委办【2019】4号),向裕安区狮子岗乡政府进行函告,请该乡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进行专项整治。后期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也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依法加强监管。

六安市

2

六安市君临龙府小区项目                            法定代表人:汪贤臣

1、该项目环评备案手续不合法;2、工地扬尘太大;3、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1、六安市君临龙府小区项目附近无环境敏感区,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后集中处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登记表类项目,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11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备案号:201934150300000075。2、投诉中反映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职责。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3月1日下发了停工通知,该项目建筑施工在停工后状态,已征收房屋拆迁工程的施工仍在进行,施工行为为拆迁后的建筑垃圾(砖渣、废水泥块等)外运施工,相关许可由市城管局审批。2019年7月12日,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该项目施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市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环境管理,加强扬尘防治措施力度,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和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发生;禁止违规在午间或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对确因生产工艺需要连续施工的,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向环保部门备案。建设期间如有违法施工扰民情况,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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