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5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地区 |
序号 |
涉及企业及 |
存在 |
处理情况 |
监管责 |
后督查情况 |
霍邱县 |
1 |
安徽徽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爱玲 |
要求恢复城西湖深水区闲置区域围田栽植莲藕项目 |
该项目在网上环评备案的是霍邱县东西湖开发总公司而不是安徽徽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于该项目位于霍邱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涉及环境敏感区,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因此,是霍邱县东西湖开发总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及第148项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之规定。对此,霍邱县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已认定该公司取得的备案无效。 2019年5月3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出了重要批示,并责令霍邱县政府督促该公司: |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
目前霍邱县政府已安排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分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为提出具体的处罚措施,报县司法局审核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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